深圳食品許可證變更
| 更新時間 2024-11-21 08:07: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823347568 聯系手機 13823347568 聯系人 鄧先生 立即詢價 |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除實施申請人承諾制的小餐飲及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之外的食品經營者)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除實施申請人承諾制的小餐飲外的食品經營者))
1.(僅深圳適用)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各功能區間布局圖和操作流程圖
3.與掛鉤生產單位的合作協議(合同),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等有效的許可證明材料
4.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式方法的書面材料
5.經辦人身份證明,非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申請的,需提交委托書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實施申請人承諾制的小餐飲)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微小餐飲))
2. 微小餐飲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3. 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實行申請人承諾制的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
2.大型連鎖食品經營單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3.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從事制售類許可項目的,須提交《經營場所各功能區布局流程圖與操作流程圖》
申請材料審查應當審查申請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符合性;現場核查應當審查申請材料與實際狀況的一致性、生產條件的符合性。
第四條 本通則應當與相應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審查細則)結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的,應當符合《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對未列入《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和無審查細則的食品品種,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辦法》和本通則的相關要求,結合類似食品的審查細則和產品執行標準制定審查方案(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
第五條 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有特別規定的,還應當遵守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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