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深圳的旅行社需要什么資料
| 更新時間 2024-12-03 08:07: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823347568 聯系手機 13823347568 聯系人 鄧先生 立即詢價 |
經營國內和入境旅游業務旅行社設立審批
辦理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沒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冊)
2.設立旅行社申請書(我們制作資料)
3.經營場所佐證材料(沒有場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資料(身份信息及簡歷)
5.營業設施設備佐證材料(購買設備的資料)
6.經理、計調、導游人員資料說明(簡歷及身份信息)
7.出資人身份證(身份信息及簡歷)
8.告知承諾申請書(我們制作資料)
辦理標準:
(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出資人或旅行社擁有產權,或者租用且租期從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能夠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傳真機、復印機、2部以上直線固定電話等辦公設備;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
旅行社注銷備案 我要開辦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銷備案 旅行社分社設立備案
旅行社分社變更備案 旅行社變更名稱備案
旅行社變更經營場所備案 旅行社變更出資人備案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我要變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變更法定代表人備案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予以處理的;
(二)未及時公告對旅行社的監督檢查情況的;
(三)未及時處理旅游者投訴并將調查處理的有關情況告知旅游者的;
(四)接受旅行社的饋贈的;
(五)參加由旅行社支付費用的購物活動或者游覽項目的;
(六)通過旅行社為自己、親友或者其他個人、組織牟取私利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六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的旅行社,參照適用本條例。
第六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5日國務院發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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