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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旅游業務許可證怎么辦理

              更新時間
              2024-12-03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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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經營國內和入境旅游業務旅行社設立審批

              辦理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沒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冊)

              2.設立旅行社申請書(我們制作資料)

              3.經營場所佐證材料(沒有場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資料(身份信息及簡歷)

              5.營業設施設備佐證材料(購買設備的資料)

              6.經理、計調、導游人員資料說明(簡歷及身份信息)

              7.出資人身份證(身份信息及簡歷)

              8.告知承諾申請書(我們制作資料)

              辦理標準:

              (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出資人或旅行社擁有產權,或者租用且租期從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能夠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傳真機、復印機、2部以上直線固定電話等辦公設備;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

               

              旅行社注銷備案                          我要開辦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銷備案                      旅行社分社設立備案

              旅行社分社變更備案                      旅行社變更名稱備案

              旅行社變更經營場所備案                  旅行社變更出資人備案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我要變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變更法定代表人備案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 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導游應當立即采取下列必要的處置措施:

                (一)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或者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時,可以直接向發生地、旅行社所在地縣級以上旅游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二)救助或者協助救助受困旅游者;

                (三)根據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要求,采取調整或者中止行程、停止帶團前往風險區域、撤離風險區域等避險措施。

                第二十五條 具備領隊條件的導游從事領隊業務的,應當符合《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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