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年檢-深圳
| 更新時間 2024-12-04 08:07: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823347568 聯系手機 13823347568 聯系人 鄧先生 立即詢價 |
專業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二十四小時在線可電話咨詢
辦理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條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2)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辦理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出版物零售企業設立申請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公司章程(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供);
(4)資信證明(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6)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負責人任職證明:
(7)經營場所產權證明;
(8)房屋租賃協議;
(9)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經營場所方位圖;
(11)標明場所總面積,各區域面積的布局平面圖:
(12)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出版物零售的,應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13)通過互聯網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網絡情況。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涉及的業務可分為五種: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展銷。
(1)總發行: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2)批發: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3)零售: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4)出租: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讀者提供出版物;
(5)展銷: 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
值得關注的還有小語種版權,輸出增長較快。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圖書版權輸出基本局限于周邊國家和地區,特別是以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及日本、韓國、東南亞華人文化圈為主。2004年以后,向歐美發達國家圖書版權輸出的力度明顯加大,“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絲路書香工程”等重大工程實施以來效果明顯,特別是“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進一步加強了我國與相關國家的文化交流合作。2018年統計顯示,我國版權輸出對象中,美國占比8.39%、韓國占比4.71%、英國占比4.38%、俄羅斯占比4.16%、德國占比4.00%、日本占比3.75%、新加坡占比3.07%、法國占比2.24%、加拿大占比0.95%,其他國家占比達45.88%,向我國港澳臺地區輸出圖書版權為18.48%。版權輸出國家和地區呈現出明顯的多元態勢,特別是小語種版權貿易增長較快。如《***談治國理政》翻譯成蒙古語、越南語、泰語等多種語言,《雙贏的未來:全球化時代的中國經濟》被翻譯成阿拉伯語、希伯來語、土耳其語,《中國夢與中國道路》被翻譯成印地語、僧伽羅語、烏爾都語等,中國故事、中國道路、中國文化在全球的影響力逐步擴大。(見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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