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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出版物許可證辦理

              更新時間
              2024-12-05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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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二十四小時在線可電話咨詢

              小圖.jpg

              辦理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條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2)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辦理代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出版物零售企業設立申請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公司章程(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供);

              (4)資信證明(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6)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負責人任職證明:

              (7)經營場所產權證明;

              (8)房屋租賃協議;

              (9)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經營場所方位圖;

              (11)標明場所總面積,各區域面積的布局平面圖:

              (12)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出版物零售的,應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13)通過互聯網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網絡情況。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涉及的業務可分為五種: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展銷。

              (1)總發行: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2)批發: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3)零售: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4)出租: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讀者提供出版物;

              (5)展銷: 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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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我們回過頭來看,面對移動互聯網所帶給出版的“百年未有之變局”,出版業該如何應對?前段時間與臺灣出版業同仁溝通的時候,他們問我作為跨界人,對數字出版中出版業者與IT業者分別有什么看法和體會,我回答道:在這個變革期,目前出版業*大的問題是妄自菲薄,IT業*大的問題是妄自尊大。前者忽略了自己的內容價值而不思進取,后者沉浸在技術可以改變一切的美夢里不能自拔。

               

              技術無生命,內容有靈魂,信息應用正在取代信息獲取成為互聯網核心。只有“真正有用”才會“真正持久”。技術固然滿足了我們的欲望,加快了內容傳播的速度,但它并不是“欲望”與“內容”本身。事實上,信息越豐富、內容越龐雜,反而越需要專業人員的分類、整理、規范與引導,內容組織、加工的職能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只會強化,不會消失。信息只有經過人工的、專業化的選題、篩選、整理,系統化編輯后才可以成為“知識”,才可以應用起來。編輯態度、內容主張與思維導向都需要專業的人員與團隊去實現,但它需要換一個形式、換一個角色定位。編輯與出版業,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將會產生遠超以往的巨大力量。

               

              信息是世界的鏡子,在虛擬世界“亂花漸欲迷人眼”的背后,不變的是人類的內容需求,300年前培根講的:閱讀帶給你文雅、樂趣與能力,現在依然如此。一切的產品都是為滿足用戶需求而生的,無論閱讀形態如何變化,內容依然為王。可見內容企業的玩法和互聯網完全不同,互聯網依托技術進步,以模式創新為主要發展形態。而內容商只需將自身的內容打造到**,在不同的市場階段“封裝”成不同的形態就可以了。內容如水,模式如杯,有了內容,根據市場變化設置模式就好了,不必太過糾結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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