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3823347568

              珠海辦理地基基礎工程資質-安證延期-購買咨詢

              更新時間
              2024-12-02 08:07: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823347568
              聯系手機
              13823347568
              聯系人
              鄧先生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gaoji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測量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8米或深度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gaoji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2米或深度超過6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2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9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項用于農業的資金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各項農業資金分配、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用于農業的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用于農業的財政和信貸等資金的審計監督。

               

                  第四十條 國家運用稅收、價格、信貸等手段,鼓勵和引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增加農業生產經營性投入和小型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投入。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13823347568
              • 經理:鄧先生
              • 手  機:13823347568
              • 傳  真:0755-82350000
              • 微  信:1382334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