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估人辦理的程序規定
| 更新時間 2024-12-04 08:07: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823347568 聯系手機 13823347568 聯系人 鄧先生 立即詢價 |
專業代辦全國各地區保險公估備案----可電話咨詢
一、保險公估機構應當采取下列組織形式: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合伙企業。
二、保險公估機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保險公估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公估”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公估機構相同,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
四、保險公估機構可以經營下列保險公估業務:
(1)保險標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檢驗、估價及風險評估;
(2)保險標的出險后的查勘、檢驗、估損理算及出險保險標的殘值處理;
(3)風險管理咨詢;
(4)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港澳臺及外籍人士投資保險公估機構,如果股份或出資達到或超過25%,不屬深圳保監局受理范圍,需直接向中國保監會遞交設立申請。
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從事經濟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經營管理能力,熟悉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的相關規定;
(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
從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1)項的限制。
第三十七條 保險機構應嚴格按照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體系,提升信息化和網絡安全保障能力:
(一)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采取邊界防護、入侵檢測、數據保護以及災難恢復等技術手段,加強信息系統和業務數據的安全管理。
(二)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快速應急響應機制,開展網絡安全實時監測,發現問題后立即采取防范和處置措施,并按照銀行業保險業突發事件報告、應對相關規定及時向負責日常監管的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當地公安網安部門報告。
(三)對提供技術支持和客戶服務的合作機構加強合規管理,督促其保障服務質量和網絡安全,其相關信息系統至少應獲得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二級認證。
聯系方式
- 電 話:13823347568
- 經理:鄧先生
- 手 機:13823347568
- 傳 真:0755-82350000
- 微 信:13823347568